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2—2023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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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 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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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22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5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6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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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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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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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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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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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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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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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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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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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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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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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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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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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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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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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 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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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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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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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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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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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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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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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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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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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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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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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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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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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临床医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口腔医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护理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检验医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药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不够可添加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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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章程》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章程
(2021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简称“益阳医专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在校团委具体指导和帮助下的全校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南省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积极配合校党委、行政部门开展活动,做好党政部门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和意见;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二)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团结。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艺术活动,为同学们提供相互交流和自我展示的平台,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五)发展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交流与合作,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第五条 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一)各级学生会组织应定期向同级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委员会会议报告工作。
(二)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应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及时寻求请求指导。
(三)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坚持集体决策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执行校学生会的决议,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认真执行校学生会的决议。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凡取得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并承认本会章程的全日制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一)对本会的工作有监督、讨论、咨询和建议权。
(二)在本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推荐他人或自荐担任学生会职务的权利。
(三)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一)政治上立场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学校稳定,支持学校改革。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尊敬教职员工,团结友爱同学,维护学校声誉。
(三)刻苦学习,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四)执行本会决议,认真完成各级学生会组织交给的任务并维护学生会组织的荣誉和利益。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益阳医专学代会)是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代表由基层民主选举产生。
(一)学生代表大会为每一年一次,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由学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召集和筹备。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须经学校党委批准。
(二)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选举和决议必须有与会代表半数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三)在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之前,应成立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简称学代会筹委会),其成员主要由学生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筹备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学代会筹委会决定。
(四)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的主要职权:
1.听取和审议学校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修改学生会章程。
4.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5.征集、汇总提案,处理学代会代表关于学校工作的呼请。
6.讨论和决定有关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7.行使应由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委员会(简称益阳医专学委会)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和执行机关,也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一)学生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合议制。
(二)学生委员会委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委员须上报学校党委,经校党委批准。
(三)学生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1.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2.制定和修改学生会各项重要工作制度。
3.审批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人员。
4.制定并执行年度工作计划。
5.筹备学代会或者临时决定召开学代会。
6.审议各部门工作汇报,考核各系部学生会工作。
7.监察学生会大型活动、财务状况等事务。
8.其他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交的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 益阳医专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设置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主席团职权是:
(一)执行学生委员会的决定,对学生委员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二)研究部署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三)代表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进行对外活动。
第十二条 益阳医专学生会下设综合事业部、学习服务部、生活服务与权益维护部、创新实践服务部、心理建设服务部、文体艺术部,各系部学生会为校学生会的下二级组织,各班级班委会为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十三条 益阳医专学生会主席团聘任校团委专职干部担任秘书长,秘书长负责指导学生会日常工作。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四条 系学生会
(一)系学生会是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在系团总支和校级学生会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系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举行一次,系学生干部调整要报校学生会备案。系学生会委员在系学生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任。
(三)系学生会的工作要坚持以开展符合大学生特点且健康有益的活动,努力完成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系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和益阳医专学生会的决议,应保持与校学生会的经常性联系,并积极主动地开展具有本系特色的活动。
(五)系学生会成立委员会的,委员不得超过9人,主席团成员不得超过3人,下设部门需参照校级学生会组织设置。
第十五条 班级班委会由班级学生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任。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系的各项工作方针和任务的贯彻落实,并根据班里的具体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
第十六条 学生会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学生会干部须接受监督、考查、考核。
第十七条 学生会干部不仅应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八条所规定的会员各项义务,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上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学校稳定,支持学校改革。
(二)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作风扎实,脚踏实地,多干实事。
(四)工作勤奋,能按时圆满地完成学生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五)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同学,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地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学习刻苦,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第十八条 学生会干部不论是民主选举的还是任命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如申请退职,须写书面报告交上级部门,经批准可免除其职务。
第十九条 学生会有责任对工作完成不好的干部进行帮助提高,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干部可以免去职务。学生会干部在一学期内有课程考试不及格现象,由所在学生会劝其退出;学生会干部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的,由所在学生会组织对其免职或撤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5 | 监督学生会各部门日常工作与活动情况,当有不良现象时可提出意见与批评。 |
2 | 综合事务部 | 1 | 协调学生会内部各项事务,各项活动策划、记录、总结和部分新闻稿的撰写 |
3 | 心理建设服务部 | 1 | 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教育 |
4 | 生活服务与权益维护部 | 1 | 负责学生的生活与卫生管理工作,维护全校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 |
5 | 学习服务部 | 1 | 主管学风建设和学术活动 |
6 | 文体艺术部 | 1 | 负责各类文艺体育活动的策划、筹备和组织工作 |
7 | 创新实践服务部 | 1 | 围绕激发大学生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工作重心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孙钰欣 | 共青团员 | 口腔医学院 | 2022级 | 53/393 |
2 | 王宇轩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 | 2022级 | 277/798 |
3 | 吴向红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2级 | 283/1368 |
4 | 李闯 | 共青团员 | 口腔医学院 | 2022级 | 78/393 |
5 | 段玉萍 | 共青团员 | 检验医学院 | 2022级 | 19/370 |
6 | 魏颖 | 共青团员 | 口腔医学院 | 2022级 | 82/393 |
7 | 吴延富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 | 2022级 | 243/798 |
8 | 李可盈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 | 2022级 | 150/798 |
9 | 曾海燕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2级 | 310/1368 |
10 | 陈柏佐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2级 | 315/1368 |
11 | 梅靓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2级 | 26/1238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益阳医专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员推荐条件。
(一)具有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并承认学生会章程的学生。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品德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四)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学业综合素质测评在同层次同专业前30%且无不及格科目。
(五)密切联系同学,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够反映广大同学的呼声、建议和要求。
(六)被推荐人应为当届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三、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一)本人申请。候选人推荐人选须本人填写《候选人申请表》,提交本人所在的团支部审核。
(二)学院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经所在支部审核推荐,报系部团总支,经团总支考察推荐,学院党总支同意,在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三)学校审定。学校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联合组织面试,报学校党委确定,形成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提请2023年3月22日主席团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章程》制定本办法。选举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差额选举办法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十六届委员会候选人由学校第十六届委员会提名,经民主协商,考察审核,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及市学联同意,提交大会主席团确定14名候选人,应选名额11人,差额3人。
四、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五、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〇”;不赞成的划“×”;弃权则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填写上姓名,并在上方划上“〇”,只写姓名不划“〇”的无效。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因笔迹不清而无法辨认的,视为废票。
六、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七、选举设监票人2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选举设计票人3人,其中总计票人1人。计票人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八、大会现场设1个投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和代表按顺序依次投票。
九、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当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并报告所得票数。
十、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请假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并由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选举时,如出现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3月22日下午13:30于综教楼多功能厅,我校开展了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十六届学生代表大会,包括了第十五届学生代表大会总结和第十六届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旨在肯定十五届学生代表的工作成果并展开期望,如何充分发挥学生代表的作用,整合力量,再创辉煌。带领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勇攀高峰,更上一层楼。促进我校全面高素质发展。
宣传报道链接:
照片:
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共青团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四次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草案)
(提请2023年3月22日主席团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制定本办法。
二、共青团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书记1人、学生兼职副书记2人,团委委员候选人7名,正式委员5人,差额2人。
三、共青团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四次代表大会书记、学生兼职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第二届团委会提出,经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同意,提交全体委员酝酿后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团委书记、学生兼职副书记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五、选举分两步进行,先差额选举委员,然后再从当选的委员中等额选举书记、学生兼职副书记。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和宣布选举结果。
六、选举时,实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〇”;不赞成的划“×”;弃权则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填写上姓名,并在上方划上“〇”,只写姓名不划“〇”的无效。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因笔迹不清而无法辨认的,视为废票。
八、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公布选举结果时,按候选人的排列顺序报告所得票数。
九、选举设监票人2人,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选举设计票人3人,其中总计票人1人。计票人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本选举办法经共青团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次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强学生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特制定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制度。
一、述职评议的考核对象及方式
述职评议的对象是各级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采取每学期末向评议会进行述职的方式进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负责人与学生会其他工作人员分别向各级评议会述职。根据考核结果,对述职评议对象工作情况形成综合意见,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做出整体评价。
二、述职评议的评议会成员组成
(一)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评议会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团委、学院团总支书记参与。其中学生代表应具有代表性,选取评议代表时应兼顾各同学年级、专业、性别。
(二)学生会其他工作人员
评议会成员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三、述职评议的考核内容
(一)政治态度(占比30%)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良好,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活动。
(二)道德品行(占比20%)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习情况(占比10%)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需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成效(占比30%)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扎根同学、勤于交流、求真务实,主动承担工作,反对形式主义、抵制弄虚作假。主要考核被考核人员在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获得与工作内容相关的表彰和奖励等。
(五)纪律作风(占比10%)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院规院纪和学术规范,带头学习上级有关规定及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自觉维护。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 等问题。
四、考核结果评定
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数量应控制在参与人数的30%以内。基本标准分别是:
(一)优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能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学习成绩优异;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合格: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有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三)基本合格:政治态度、学习成绩与工作成效尚可能基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品行端正,无不良作风。
(四)不合格:政治态度与工作成效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等。
五、相关要求
(一)学生会主席团应将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内容形成文字报告,并于述职评议后交至校团委及团总支备案。学生会综合事务部应将学生会其他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结果进行公示。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六、其他
本办法由学校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傅明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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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蔡德华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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